一般辦完協議離婚后仍能重新起訴分割財產。一是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當事人可在協議離婚后一年內請求法院變更或撤銷協議并重新分割財產;二是離婚時一方有隱藏、轉移等侵害另一方財產行為,另一方發現后可在兩年內起訴請求再次分割。不過,重新起訴要有合理依據,以免承擔不利后果。
一、辦完協議離婚后能重新起訴分割財產嗎
一般情況下,辦完協議離婚后仍可重新起訴分割財產。
若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在協議離婚后一年內,當事人有權請求法院變更或撤銷該協議,并對財產重新分割。
還有一種情況,如果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另一方發現后,可在發現上述行為之日起兩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需注意,法律注重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同時也倡導誠信訴訟。所以,重新起訴分割財產要有合理依據,否則可能承擔不利后果。
二、辦完協議離婚后起訴重新分割財產會獲支持嗎
辦完協議離婚后起訴重新分割財產,法院是否支持需分情況。
若離婚協議已生效,一方反悔請求重新分割,一般需證明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當事人可在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向法院起訴,若能證明上述情形,法院會支持變更或撤銷財產分割協議。
若離婚后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等行為,可向法院起訴請求再次分割,訴訟時效為三年,自發現之日起算。
所以,辦完協議離婚后起訴重新分割財產能否獲支持,關鍵看是否符合法定情形。
三、辦完協議離婚后起訴重新分割財產會被支持嗎
辦完協議離婚后起訴重新分割財產,是否會被支持需分情況判斷。
若一方在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另一方在離婚后一年內起訴請求撤銷該協議并重新分割財產,法院經審理,若查明確有上述情形,會依法支持其訴求。
若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只是一方事后反悔,法院會駁回其訴訟請求。因為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此外,若離婚后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等行為,自發現之日起三年內可向法院起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這種情況下,法院會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審理并作出裁判。
當我們探討辦完協議離婚后能否重新分割財產時,其實存在多種情況。一般來說,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是可以重新分割的。比如發現對方在離婚時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辦完協議離婚后能重新起訴分割財產的情形
訂立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若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在協議離婚后一年內,當事人有權請求法院變更或撤銷該協議,并對財產重新分割。
發現對方有隱藏、轉移等侵害財產行為:如果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另一方發現后,可在發現上述行為之日起三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存在未處理的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法院支持重新分割財產訴求的條件
因欺詐、脅迫反悔:需證明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法院審理后,若查明確有此類情形,會支持變更或撤銷財產分割協議。
發現對方隱藏財產等行為:需提供證據證明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行為。
存在未分割財產:要證明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
總之,辦完協議離婚后起訴重新分割財產,只有在符合法定情形,并能提供充分證據的情況下,才可能獲得法院支持。